“用房子抵押借了50万,结果房子被低价拍卖了!”“签抵押合同时没注意,现在债权人赖着不还钱!”——这些真实案例背后,暴露出借款抵押中潜藏的巨大风险。无论是个人融资还是企业经营,抵押都是常见的资金周转方式,但稍有不慎,财产就可能“蒸发”。本文将结合中国法律,从手续办理到风险防范,为您拆解抵押全流程的核心要点。
抵押的本质是债务安全的“保险栓”。借入方提供房产、车辆等高价值资产作为担保,若到期无法还款,债权人可通过变卖资产优先受偿。但现实中,许多抵押行为因手续缺失或条款模糊,反而成为纠纷的导火索。
案例警示:张先生用房产抵押借款30万,仅与债权人签了《借条》,未办理抵押登记。两年后债权人起诉,法院认定抵押无效,房产所有权仍属张先生,但张先生因长期未还款,被列入失信名单,信用受损。
这揭示了两个关键点:抵押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手续,否则无法对抗第三人;债权人对抵押物的处置权受严格限制,不能随意变卖。
抵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(《民法典》第四百条),且需包含以下核心条款:
常见漏洞:口头约定“拿房子做抵押”,或合同中未写明利息计算方式,导致纠纷时法院无法确认真实意思。
法律规定,不动产(如房产、土地)抵押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(《民法典》第四百零二条),动产(如车辆、设备)抵押自合同生效时成立,但登记后可对抗第三人(《民法典》第四百零三条)。
未登记的后果:债权人无优先受偿权。例如,甲、乙均对丙的房产主张权利,甲未登记,乙登记了,法院会优先执行乙的债权。
抵押前需核查财产是否存在以下问题:
案例:王女士用商铺抵押借款,未核实产权,结果发现商铺是丈夫与前妻共有,前妻不同意抵押,导致合同无效。
合同中必须明确抵押物的处置程序,包括:
避坑提醒:警惕“格式合同”中隐藏的“债权人可自行处置抵押物”条款,这可能涉嫌违法行为。
某些机构以“低息”为诱饵,实际收取“砍头息”(借款时扣除利息)、“服务费”,甚至通过伪造证据、制造虚假流水分套取高额利息。
防范策略:计算实际年利率(利息/本金×借款期限),若超过一年期LPR的4倍(当前约15.4%),可直接拒绝;拒绝签署空白合同,保留转账记录。
部分债权人将已抵押的房产再次抵押,或未告知借入方财产已被抵押,导致后续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。
防范策略:要求债权人出示抵押物的《他项权证》或登记证明,确认是否为“第一顺位抵押”。
例如虚构债务,骗取借入方签订抵押合同;或伪造房产证、车辆证,用虚假资产抵押。
防范策略:核对证件原件,通过官方渠道验证真伪;要求债权人提供资金流向证明(如银行转账记录)。
部分债权人要求抵押价值远高于债务的资产(如借款10万,要求抵押价值50万的房产),意图通过抵押权“锁定”财产。
法律边界:抵押物价值可略高于债务,但若明显不合理(如借款5万抵押价值千万的别墅),法院可能认定“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”,导致合同无效。
合同中约定“到期不还款,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”,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“流质条款”(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二十八条)。
案例:李某用车辆抵押借款,合同写“若逾期,车辆归债权人”,到期后债权人直接开走车辆,法院判决该条款无效,车辆仍归李某,但李某需偿还债务。
若抵押过程中出现问题,可按以下步骤处理:
借款抵押的本质,是通过对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期,换取当前的资金支持。合法手续是基础,风险防范是关键。无论是借入方还是债权人,都应秉持“透明、公平、合法”的原则,避免因短期利益让关系变质。
记住:抵押不是“卖身契”,而是“保险柜”。用对了,它是解决问题的钥匙;用错了,它可能成为锁住命运的枷锁。